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通职大委组2012年9号文件关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精神,我院于2013年3月27日,在实训楼209教室举办“发展对象答辩会”。参加本次答辩的对象为本学期发展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通过PPT演示,阐述了入党动机、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平时表现等内容。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每人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小组由院总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成员组成,此次答辩作为入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