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充分发挥新时期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调动我校共青团干部和广大共青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校团委现决定评选和表彰2014-2015学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 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任现职以来,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热爱团的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文明生活,健康成才,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以下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在校和各基层组织的各次团日活动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团支部:
团支部自荐,提出申请的团支部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各团总支(分团委)召开答辩会议评选,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投票选举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充分听取辅导员和班委会的意见,初步确立本支部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根据团支部意见,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初步名单,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并公示后,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报团委。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有关资料存入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内容,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走民主渠道,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考核、评定。
2、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力措施,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在评比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蓬勃正气。
希望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并将申报名单与表格及各项评选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团委,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39943539@qq.com。
附件:
1、2014-2015学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2、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3、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南通职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南通职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